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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管理
信息来源:金信国际    发布时间:2012-05-02     浏览次数:391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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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健康运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客观要求,既是源头治腐,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管理?笔者就此做一些初探。

一、体现规范和效率

(一)应编尽编,强化采购预算的约束力。财政部门汇编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分期下达给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招标采购。通过规范的制度和规范的管理实现预算执行过程的规范,体现出政府采购的信誉和优势。不断地赢得各方面的认同和支持,增强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从而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进而实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让规范造就信誉,信誉催生规模,规模产生效益。

(二)应采尽采,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力。对追加的上级下拨的专款部分及临时性、随机性的小批量采购,各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项目采购申请,按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方可采购,即使不能编制较完整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也要编制规范的月份、季度的采购计划,以确定需要购置且采购资金已落实的采购项目,采购办对采购人报送的采购计划,进行核对时,重点审查采购项目是否列入预算,是否有必要性,采购标准及主要规格型号是否具有特殊性,物品参考单价是否合理等,以利于集中采购发挥规模效益。

二、遵循“服务与管理并重”

按照“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一是寓管理与服务之中,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能,狠抓内部制度建设,做到责任明确,工作有序,把优质的服务贯穿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始终;二是坚持执行和落实已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办事制度,遵循政府采购“三公”原则,倡导“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说办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与关联方良性互动;三是政府采购业务办理突出“方便、快捷”的原则,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灵活处理业务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积极对采购人提供政府采购的“绿色通道”。

三、重点环节,立体监管

加快建设政府网络平台,以信息化为手段,促进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规范性、科学化和现代化。

(一)规范监控。政府采购执行中的重点环节纳入视频监控管理,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四种采购方式;投标,开标,评审、中标、合同金额确认五个操作执行环节。封闭运行,电子监控,接受相关部门进行实时监察,全方位监管,将电子档案保存60天,以备质疑与投诉及开发之用。

(二)规范评审。避免供应商“搞公关”,评标专家“吹黑哨”。招标前在采购人和公证员的见证下,评标专家一律实行“电脑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专家独立评审”的科学而严密的运行机制,不定期的聘请监察、审计机关人员及新闻媒体、人大和政协力量列席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会,监督监察项目评标全过程。

(三)严格履约。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基本上是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联系,为防范恶意串通行为,虚假采购,维护政府采购质量和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必须组织专家、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监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形成至少两方签字的验收报告或证明。

四、资金拨付安全及时

建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和网上审核解冻体系.采购项目结束后,供应商凭联合签名的验收报告、合同、发票复印件、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报告单到采购办办理采购资金结算手续,采购办对照相应资料复验后,网上解冻政府采购计划,或出具财政专项专项资金拨款申请书,由国库收付中心对供应商直接支付项目资金,尽量加快对采购资金的拨付进度,提高诚信供应商的首付款比例,尾款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验收通过后一年,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形象。

五、夯实责任,规避风险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工作人员、供应商违背《政府采购法》的各种情形,除予以相应处罚外,对采购单位擅自采购政府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行为,经查证核实后,财政部门可从预算拨款中扣减其相应采购资金,以示警醒。供应商在质量、售后服务违约时,扣除相应质保金,维护诚信经营。坚决做到“管采分离”,适当给予自由裁量权,自觉控制和规避风险。期间若出问题,依法惩处。( 龚永勇 马玉平 李学军 吕学刚)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