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副处长孔庆华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高层研讨会上表示,做好批量集中采购,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批量集中采购同协议供货的关系。按文件规定,2011年台式机、打印机协议供货采购数量应控制在2010年采购数量的10%以内,即2011年台式机、打印机执行协议供货上限应分别为15940台和3573台。经统计,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初共计完成了8期批量集中采购,各单位实际通过协议供货采购台式机、打印机分别为27243台、5748台,分别是政策规定数量的4.3倍和3.3倍。有63624台台式机和17203台打印机,即70%以上的台式机、打印机未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而是通过协议供货采购。我认为,有必要对采购人的这种采购行为选择进行深入、客观分析。
二是价格同质量的关系。推行批量集中采购的直接主要目的还是解决价格问题,进而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从实践来看,我们也确实收到了预期效果,从历次招标结果看,最主流的台式机配置三均价3500元左右,低于5000元价格上限近30%,也低于市场价格10%以上。但批量集中采购也带来了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下降等问题,接到的用户投诉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而,对采购的物品是否物有所值,还是需要综合预算、市场、配置标准等各个因素进行统筹考虑,找到最佳结合点。
三是集中同分散的关系。批量集中采购强调集中,要经历集中需求、集中购买、分散供货的三个环节。相比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将分散的需求集中成批量的需求,将分散的购买化为统一购买,但这样一来将原有供应商与采购人多对多的服务关系就变成了一对多的关系,必然带来厂商的供货、配送压力大增,也直接影响效率,集中和分散的度需要结合实际探讨。
同时,也有几个建议。一是建议及时更新参考配置,同步反映市场变化。不少采购人和供应商反映,部分参考配置已经落后于市场,不能将最新的主流产品和技术纳入进来,采购人不能采购最新产品,为其使用带来不便,供应商也不能投报最主流产品,为其生产带来困难;二是建议在今后的批量集中采购中,积极探索公开招标外的采购组织方式;三是规避质疑等意外事件对批量集中采购的干扰;四是扩大当期批量集中采购使用范围,更灵活满足采购人需求。